文本来源:宁波发布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17:16 中物联智慧物流分会
日前,宁波市发布《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
| 编制背景
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11月15日,宁波市印发《宁波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到2025年,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更新淘汰达到60%。”在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宁波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 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3年底,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到2024年底,基本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化比例有效提升,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交通领域碳排放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 具体内容
《实施方案》谋划了实施公车更新、奖励补贴、限行管控、强化排气达标监管、严格重点用车企业管理、严格港区管理等六项措施,通过疏堵结合来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老旧柴油货车更新。推进老旧柴油货车公车淘汰更新,统筹车辆更新指标,合理安排车辆资金预算,优先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老旧柴油货车淘汰,鼓励更新为新能源车辆。
实施社会车辆提前淘汰财政奖励补贴。第一阶段: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即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每辆分别给予0.5~3.0万元不等的奖励。
第二阶段: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及2013年至2017年登记上牌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每辆分别给予1.3~5.7万元不等的奖励。
实施老旧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制定市本级城区老旧柴油货车限行方案,各区(县、市)、开发区同步划定本辖区限行区域,限制老旧柴油货车通行。加强通行证把关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老旧柴油货车通行证发放。加强路面监控设施能力建设,强化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老旧柴油货车的行动力度。
强化老旧柴油货车排气达标监管。加快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等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科技监管能力。加强老旧柴油货车排气路检路查,加强车辆排气年检监管,加强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闭环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严格重点用车企业老旧柴油货车管理。完善20辆以上柴油货车保有重点企业清单,建立健全机动车环境管理“一厂一策”,实现重点企业车辆信息及达标排放情况动态监管。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排放黑名单管理,加强重点用车企业车辆门禁管控,压实企业移动源环境管理主体责任。
严格港区老旧柴油货车管控。加快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在宁波舟山港推广新能源重卡,到2025年底,集疏港运输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针对“实施奖励补贴”专门制定了《宁波市鼓励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规定了奖励条件、申领期限、奖励标准、受理点位设置、申领材料及办理程序、监督管理等。
对老旧柴油货车概念、属地判定、车辆年限使用计算和营运属性确认进行了定义。
对车辆是否符合奖补范围进行了规定,其中财政供养车辆、市外报废拆解车辆、交易过户车辆等8种形式下不予以淘汰奖补。
设置了奖补申请期限和奖励标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须在2024年2月29日(含)前申请淘汰奖补,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含2013年至2017年间登记上牌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营运燃气货车)须在2025年2月28日(含)前申请淘汰奖补。
规定了申请淘汰奖补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流程。
规定了受理点位设置,依托有资质的废旧汽车回收企业,提供报废回收、奖补申请等“一站式”服务,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
文本来源:宁波发布 责任编辑:中物联智慧物流分会